儲存發佈
打印

其他朋友的經驗... 引用鳥類照片被告

其他朋友的經驗... 引用鳥類照片被告

http://www.dearjohn.idv.tw/index.php?pl=1415

1.依據著作權法六十四條規定:「利用他人著作者,應明示其出處。前項明示出處,就著作人之姓名或名稱,除不具名著作或著作人不明者外,應以合理之方式為之。」
2.所謂「合理使用」的意思是,無須授權便可引用該著作(中國時報96年8月23日 A11版 社會新聞 王己由的特稿中便有「合理使用他人著作 不需獲授權」的標題),當然大前題是一定要先符合「合理使用」的規範(詳見六十五條規定)

大家要注意喔.

TOP

儲存發佈